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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营改增后怎样划分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

作者: 来源: 日期:2016/3/30 10:34:50 人气:4715
     近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确定从今年5月1日开始全面推开营改增,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等全部营业税纳税人,纳入试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 

     那么,关于增值税征税范围的变化就有一些新问题值得大家关注。比如,怎样划分在境内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新颁布的《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对此有3个方面的规定。 

一、在境内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有哪些? 

(一)服务(租赁不动产除外)或者无形资产(自然资源使用权除外)的销售方或者购买方在境内; 

(二)所销售或者租赁的不动产在境内; 

(三)所销售自然资源使用权的自然资源在境内; 

(四)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不属于在境内销售服务或者无形资产有情形有哪些? 

(一)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销售完全在境外发生的服务。 

(二)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销售完全在境外使用的无形资产。 

(三)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出租完全在境外使用的有形动产。 

(四)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视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的情形有哪些? 

(一)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服务,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二)单位或者个人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三)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上信息是由昆山泰信丰商务咨询有限公司为您整理提供。我公司经营范围是:代办工商注册及年检;代办纳税申报.涉及昆山内资注册公司,代理记账报税,整理旧账,一般纳税人认定,进出口权,出口退税,各类审批,资产评估,税务年检等咨询 ,验资、外商独资、个体工商户、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各类变更、增资、股权转让、设立分公司、一般纳税人申请。我公司以“诚信第一、快速高效、合理合法”的原则,竭诚为您提供性价比最优服务,我公司期待与您共同创造美好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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