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代理记账-注册公司-公司变更

咨询热线:

159-5092-3597
158-9565-5121

注册公司

当前位置:首页|服务项目

昆山注册公司《新公司法》规定详解

作者: 来源: 日期:2016/3/16 8:41:04 人气:4803

         明细来看,《公司法》修改主要涉及三个方面。

         首先,将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公司注册。也就是,除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有另行规定的以外,取消了关于公司股东(发起人)应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出资,投资公司在五年内缴足出资的规定;取消了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应一次足额缴纳出资的规定。转而采取公司股东(发起人)自主约定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等,并记载于公司章程的方式。

         其次,放宽注册资本登记条件。除对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有另行规定的以外,取消了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分别应达3万元、10万元、500万元的限制;不再限制公司设立时股东(发起人)的首次出资比例以及货币出资比例。

         第三,简化登记事项和登记文件。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认缴出资额、公司实收资本不再作为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时,不需要提交验资报告。

泰信丰财税-您身边的财税咨询顾问!
Consultants around you

电话:0512-36830243 159-5092-3597 158-95655121(8:30-18:00 周一至周日,节假日照常上班)

版权所有:2015-2018 昆山泰信丰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苏ICP备16005271号-1 后台登陆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