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户的出现,是这次《公司法》修改中的一个亮点,它降低了有限责任公司的门槛,有利于广泛吸纳社会资金,促进了经济的极大发展。一人公司是指一个法人或一个自然人根据《公司法》的规定,独立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投资主体仅限一个法人或一个自然人,公司组织形式是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按照《公司法》设立的,它仍然属于法人。公司股东只以其对公司出资承担有限责任,股东对公司的债务不直接承担责任。在税收政策的适用上与同为一人设立的个人独资企业是不同的,主要区别在所得税政策不同。一人有限公司按照税法规定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而个人独资企业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只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国务院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文件规定,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从 2000 年 1 月 1 日起,停止征收企业所得税,比照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因此,如一人有限公司股东为自然人,则除了缴纳企业所得税外,股东个人从公司获得的税后分红还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而对于法人股东设立的一人有限公司,其所得税政策同设立其他有限公司的税收政策是没有区别的。
从
昆山注册公司分析得出:一人有限公司除了按照 33 %的法定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外,对实现的税后利润全部分配给股东部分,还要缴纳 35 %的个人所得税,其综合税负率为 56.41%。如企业所得税税率为 20 %,其综合税负率为 30%;而独资企业只缴纳个人所得税,按照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纳税,最低税率为 5 %,最高税率(应纳税所得超过 5 万元以上部分)为 35 %,而且还可以减除 6750 元的扣除数。独资企业的投资者可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费用扣除标准确定费用。举例:假如某个人独资企业年度实现利润 30 万元,税后利润全部分配给投资者个人;某自然人设立的一人有限公司年度实现的利润也为 30 万元,税后利润也全部分配给股东个人(均不考虑企业计提公益金和应纳税所得额调整)。一人有限公司需要缴纳所得税计算如下:应纳企业所得税为: 99000 (元);自然人股东应缴纳个人所得税为: 40200 (元);合计应缴纳所得税 236200 元。个人独资企业需要缴纳所得税计算如下:应纳个人所得税为: 98250 (元);计算结果,一人有限公司比个人独资企业多纳税 40950 元。如果一人有限公司企业所得税税率为 15 %,需要缴纳所得税计算如下:应纳企业所得税为: 45000 (元);自然人股东应缴纳个人所得税为:51000 (元);合计应缴纳所得税 96000 元。可见,所得税税率降低后,一人有限公司比个人独资企业少缴纳所得税 2250 元。虽然如此,但如果企业实现的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小于 50000 元,则个人独资企业适用的个人所得税税率档次要降低,税负也会随之降低。一人公司与个人独资企业除了上述税收政策和设立主体、法律形式不同外,在设立主体和条件上还有些区别。设立主体上,根据《公司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本法所称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而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二条的规定:“本法所称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